为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,根据西安市委、市政府《“创业西安”行动计划(2017—2021)》,特制定以下十条支持创业的措施。 一、支持区县、开发区在基础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完善的区域,改造利用“退二进三”、高校院所搬迁、处置“僵尸企业”中形成的闲置物理空间,为初创企业提供低成本的创业空间。对于市级新认定的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分档给予30—3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,年度考核合格的给予每年10—30万元运营补贴。激励本地高校院所、军工集团、龙头企业和国内外知名众创机构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(孵化器),经综合评定,连续三年每年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经费支持。(牵头部门:市科技局、市发改委;配合部门:市财政局、市工信委) 二、支持高校院所自建或与企业联合建设众创空间和新型研发机构,引导基金通过股权投入,予以市场化方式支持,可按照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%收取股息收益。对于技术转移、成果转化、创业企业孵化成效显著的,给予投资原值部分等价退出等让利优惠。对于将70%以上成果转让收益奖励给成果完成人的高校院所,按其就地转让成果奖励支出的30%,给予每个单位每年最高500万元的补助,专项用于本单位科技成果转化。(牵头部门:市科技局、市发改委;配合部门:市教育局、市财政局) 三、对在西安创办企业或开展成果产业化活动的领军人才,根据《西安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“一带一路”人才高地政策措施》的评估结果,分等次给予每人一次性500万元、300万元、100万元项目配套奖补;对参与创新创业的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类高层次人才,按其项目规模给予每人一次性2—5万元项目资金资助。由政府出资选择专业的社会代理服务机构,对高层次人才提供“两个清单”(服务清单、政策清单)、免费实行“四个帮办”(引进落户、创办企业、人才政策兑现、社保...